狠妲己、笑褒姒、病西施、胖贵妃。

而此刻,龙晓云达到了自己最理想的美丽加成状态。

作为佣兵界的王牌杀手,她在杀人的时候最美。

此刻,她的嘴角噙着冷笑,那种嘲讽,仿佛高高在上的女神,面对一些舔狗时特有的神韵。

骄傲、不屑、狠毒、自信。

种种美丽,不一而足。

她将这种美丽保持,似乎有一种天荒地老的姿态。

那些血与玫瑰的佣兵都看痴了。

这才是他们的团长,这才是血与玫瑰的真谛。

只是,五分钟过去了,十分钟过去了,他们的团长怎么还保持这个姿势啊,而且,这种笑,分明透着一股傻气。

呵呵,呵呵。

龙晓云嘴角颤抖着,老娘今天真特么遇到鬼了,要不要这么邪门啊?

她的五柄匕首,并没有为她夺来生命力,更没有提炼出的养分滋养她的美丽。

可恶这是怎么回事儿?

那也不用问了,肯定出现在这比鬼还精的“狗子”身上。

他干脆不要叫“狗子”了,改名“鬼子”得了,这个混蛋,他……

到底是何方神圣?

如果当年自己的“男朋友”是这个人就好了。

她有点可惜的摇了摇头,轻轻将艾维推到在地,其实,当匕首入肉的时候,她就觉察出来了,这个“狗子”不是真人。

真人在哪里,只怕没人知道。

原来早在里面的时候,那个家伙就算计好了。用替身之术,轻松瞒天过海,卖了自己,还让自己数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