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不知道他会不会接受她,因为她除了修过他一门课,基本对他那些研究项目一无所知。她硬着头皮把他发表的那些文章看了一通,觉得COMPUTATIONALBIOLOGY似乎比COMBINATORICS好懂一些,就决定去跟他做COMPUTATIONALBIOLOGY方面的研究。

她给他发了一个电邮,把自己的意思说了一下,做好了再被他拒一次的准备,但他马上回了电邮,说很高兴她有兴趣做这方面的研究,然后叫她定个时间两人讨论一下,看他手里有没有她看得上的项目。

她又高兴起来,说不定他还是喜欢她的,只是不喜欢别人撮合才找那个借口拒绝的。她赶快深入研究他的COMPUTATIONALBIOLOGY,把他领导的几个PROJECT找出来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,觉得好像就是BIOINFORMATICS方面的研究,只不过更侧重电脑方面的技术。她想这也许不是太枯燥,就怕自己没有遗传学方面的知识不能胜任。

她又找了些BIOINFORMATICS方面的网站看了一通,一边看一边可怜自己,何苦呢?为了跟他接近一下,就勉强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研究,要知道,这有可能是一辈子的事,一旦选定了导师,就不好再换了,值得吗?但她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接近他,所以就孤注一掷了。

崔灵听说后,开她的玩笑:“哈哈,别人是拿爱情来换事业上的成功,你是拿事业来换爱情上的成功。不过,我支持你,不管你对他是感兴趣还是不感兴趣,你一定要把他拿下,不然的话,会成为一个阴影,一辈子影响你。哪怕是拿下了不要他都可以,但绝不能在拿下他之前就收兵。”

她被崔灵这样一撺掇,觉得脸皮也厚了起来,好像一个人如果不是为了爱情,只是为了“拿下”,就理直气壮了许多一样。她就怀着“一定要拿下他”的豪情壮志去了他的办公室。

他对她很热情,很礼貌周全,搞得她很好奇,他是不是因为拒了她一次,心里很内疚,所以对她这么谄媚?还是他手下没什么研究生,现在有她这个不怕死的壮丁找上门来,把他给高兴糊涂了?

他请她坐下,拿一瓶矿泉水给她喝,然后拉点家常:“Howwasyourholiday?”

“It-sOK.Howaboutyours?”

“Good。YoulikeVegas?”

她一惊,他怎么知道她去了拉斯维加斯?但她马上想到一定是木亚华告诉他的,她说:“Yeah.Itwas——funny——Imeanitwasfun——”

冷了一会场,好像是这个话题已经被穷尽了,别的话题又一时接不上一样。过了一会,他用英语把自己的研究项目介绍了一下,然后说,我们每周三中午一点有个碰头会,你这个周三可以来参加一下,听听大家介绍自己的研究项目,再决定参加哪个项目或者另开新项目。我们开会的时候,会ORDERPIZZA做午饭,你喜欢吃什么样的PIZZA?

她说她喜欢吃HAM&PINEAPPLE的。

他说:“噢?跟小华一样?”

她有点吃惊,他怎么知道小华爱吃这种PIZZA?她自己爱吃这种PIZZA,是因为木亚华在她那里住的时候,每逢星期一PIZZA店打五折,就会跑去买一个这样的PIZZA回来几个人吃。

他好像是听见了她心里的疑问一样,主动解释说,“圣诞节的时候在她家吃饭,她妈妈做了那么多好吃的菜,她还是最爱那个HAM&PINEAPPLEPIZZA。”

她觉得他这样解释有点“隔壁阿二不曾偷”的意味。

他把他们两人合写的PAPER打印了一份给她,说他寒假里修改了一下,让她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。

她拿了PAPER,就告辞离开了他的办公室。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感觉问题,她觉得他好像瘦了一样,额头那里有些小皱纹,眼窝有点深,也许只是她以前没注意,而现在听说了他的不幸婚史,就一一注意到了。

她回到家里看了一下经他修改过的PAPER,不得不又把他佩服一番。以前她写的时候,老觉得不象个PAPER,好像她用的词都不是写PAPER的词,倒象是中学生写作文的词。她衡量英语文章水平高低的方式就是看她不认识的词多不多,她没见过的句式多不多,如果所有的词她都认识,如果她一眼就看懂了整篇文章,那文章肯定比较幼稚。

像她写的文章就属于那种个个词她都认识、且句式结构跟中文差不离的文章,一看就知道英语功底很浅。但经DR.CANG斧正过的PAPER就比较诘屈獒牙了,有些词她不查词典就不认识了,还有些句式就明显的不中国了,所以她认为很有PAPER味道了。

她看到她跟他的名字都列在作者栏里,她是第一作者,他是第二作者,她好激动,总算有点什么东西把他们俩连在一起了。